是什么讓華元鋼鐵走向了窮途?
華元鋼鐵之所以走到如今的境地,與其“先上車后買票”的運作有密切聯系。
張鋼鑄管一內部人士告訴導報記者,從開工建設到完工生產,一直到停產之后,華元鋼鐵自始至終都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。
導報記者拿到的一份山東省高院的判決書顯示,華元鋼鐵在2004年底建成投產,但在此之前,公司就受到來自環保部門的壓力。
2004年2月23日,淄博市環保局向該公司發出了“關于華元公司擅自開工建設50噸轉爐煉鋼項目的處理意見”,內容為:經檢查,發現你公司在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,擅自開工建設50噸轉爐煉鋼項目,違反了《環境影響評價法》的有關規定。經研究,責令你單位自文到之日起,立即停止建設。
但華元鋼鐵并未停止建設,并在當年年底建成投產。
華元鋼鐵投產后,2006年4月25日,又收到山東省環保局的限期改正通知書。該通知書稱,華元鋼鐵未申報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,擅自開工建設轉爐煉鋼項目,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,并要求其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批準前不得恢復生產,不經批準,不得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其他建設項目。
之后,因股東之間的矛盾,華元鋼鐵陷入停產。再后,經大股東運作,公司擬于2007年5月恢復生產。但在2007年5月7日,公司收到淄博市環保局發出的《現場環境監察處理單》,內容為“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,不得擅自恢復生產”。
華元鋼鐵對淄博市環保局做出的處理并不認可,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,理由是:淄博市環保局張店分局曾對公司項目出具證明,同意項目建設。此外,張店分局還曾下發“關于對華元鋼鐵申請排污總量報告的批復”以及“關于華元鋼鐵50噸轉爐煉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標準的意見”。華元鋼鐵據此認為,公司項目已經通過環保審批。
華元鋼鐵與張鋼鑄管本是親密的合作關系,后者是張店鋼鐵總廠的全資子公司。在上馬華元鋼鐵時,張店鋼鐵總廠只有煉鐵沒有煉鋼,參股該項目可謂是公司進軍煉鋼業的重要舉措。導報記者在現場也看到,華元鋼鐵廠區與張鋼鑄管及張店鋼鐵總廠老廠區只有一條鐵路之隔。
但淄博市環保局堅持認為,張店分局對該項目沒有審批權限,其出具的文件既不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,也不是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,不具備法律效力。
至此,華元鋼鐵恢復生產變得遙遙無期。三股東對簿法庭除未獲得環境影響評價外,內資股東與合資公司之間及各股東之間的不和,更是加劇了華元鋼鐵的困境。
來自淄博市工商局的信息顯示,華元鋼鐵注冊資金8888萬元,其中,馬來西亞大同工業集團出資4532.88萬元,持股比例為51%,這部分股份后被轉讓給大同投資集團(納閩)有限公司;張鋼鑄管持有39%的股份;其余10%股份由金喬集團持有。
張鋼鑄管的一名職工告訴導報記者,在華元鋼鐵成立之初,由張鋼鑄管向其供應鐵水,但因為價格、款項等問題,兩公司之間產生了很大的矛盾。張鋼鑄管與華元鋼鐵簽署的鐵水供應協議曾約定,“張鋼鑄管的供應價格應隨行就市并執行優惠價格。”但在實際供應過程中,華元鋼鐵認為張鋼鑄管供應的鐵水價格高且含渣量高,因此不愿支付貨款;而張鋼鑄管因為華元鋼鐵大量拖欠貨款,最終停止了向其供應鐵水。此后,華元鋼鐵與張鋼鑄管之間,馬來西亞投資方與張鋼鑄管之間,發生了一系列的訴訟。